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安徽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投资项目管理规程》的通知
各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005 年2 月28 日 第28号令)、财政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 2006 年7 月3 日 第38号令)和国家有关外债管理规定,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我们制订了《安徽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投资项目管理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投资项目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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