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2008年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春节在即,为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精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通知》、省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特重申如下要求: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违规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安排私人旅游活动;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督促他们自觉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坚决抵制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的侵蚀。
二、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党组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禁公款吃喝玩乐的规定》,节日期间,部门之间一律不得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活动,不准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券(卡)和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严禁私人借用外单位的车辆。节日期间,单位公车要严格管理,不准用公车办私事。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强化监督与管理,把《通知》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OO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