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财会〔2008〕24号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
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财会〔2007〕15号)转发给你们,请布置相关农民专业合作社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二OO八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农业 财务 会计 制度 通知
抄送:省农委
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 印发25份 2008年1月16日印发
相关附件:
10420123420081212171657_2[1].tif(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