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208
Tax100会员
33297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吉林
›
这些政策即将执行到期!你享受了吗?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486
|
回复:
0
这些政策即将执行到期!你享受了吗?
[复制链接]
吉林省政策君
吉林省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24251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24251, 距离下一级还需 64637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24251, 距离下一级还需 64637 积分
积分
24251
发消息
2020-12-18 05: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吉林税务
标题:
这些政策即将执行到期!你享受了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kzNTU2Nw==&mid=2247514142&idx=1&sn=8808f60da0f7550bd3c2d216e706406f&chksm=9b17e0beac6069a8a09f25876e7ab93a3109e118dec81f7d5fa6e470a44eff09c2b1ab6cef3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17
二维码:
-
一、公共租赁住房
【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税种】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
具体规定: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称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同时,对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的各个环节,提供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
享受贴士:
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二、去产能和调结构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多税种】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去产能和调结构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7号)
具体规定:
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按照去产能和调结构政策要求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自停产停业次月起,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享受免税政策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两年。
享受贴士:
企业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减免税申报,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等留存备查。
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
【契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
具体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改制、事业单位改制、公司合并、公司分立、破产、资产划转、债权转股权、公司股权(股份)转让等情形中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享受贴士:
在首次申报享受时随申报表报送附列资料,或直接在申报表中填列减免税信息无需报送资料。
四、企业改制重组
【土地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
具体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税暂不征收。
享受贴士:
企业在申请享受上述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房地产转移双方营业执照、改制重组协议或等效文件,相关房地产权属和价值证明、转让方改制重组前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地价款的凭据(复印件)等书面材料。
五、小微企业融资
【印花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
具体规定: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享受贴士:
无需备案,直接在申报表中填列减免税信息无需报送资料。
六、广告业、娱乐业
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具体规定: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贴士:
无需备案,直接在申报表中填列减免税信息无需报送资料。
了解更多
?
必看!发票便利使用新规定(一)
?
年底报销忙!发票这些事儿请留
来源:厦门税务
编发:吉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点击在看!
让更多人了解!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