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89
  • Tax100会员 33654
查看: 175|回复: 0

[财政部政策] 关于律师事务所、税务咨询事务所业务收入应使用统一发票的的批复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12-17 11: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sszc_8998/20030328/0017-158299.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关于律师事务所、税务咨询事务所业务收入应使用统一发票的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3-03-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关于律师事务所、税务咨询事务所业务收入应使用统一发票的的批复



上海市税务局虹口区分局:
你分局虹税发(90)字第96号《关于各律师事务所、税务咨询事务所取得业务收入应凭证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根据《上海市统一发票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税务咨询事务所的业务收入,均应使用本市统一发票,各委托单位应凭统一发票付款入帐,违反本规定的,应按《上海市统一发票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特此批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