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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策] 关于1998年10年期附息债第二批缴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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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7 10: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gkgl_8991/gjzw/20030325/0017-155595.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关于1998年10年期附息债第二批缴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3-03-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关于1998年10年期附息债第二批缴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为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发展,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发行的1000亿元10年期附息债已公告发行,其中700亿元发行款已于1998年9月4日缴入国库。根据预算用款需求,另外300亿元发行款将于年底前缴库,现将本次缴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关于1998年10年期附息债发行事项的通知》(财债字〔1998〕11号)规定:“在发行期内,如遇银行存贷款利率调整,尚未缴款的本期国债,其发行利率的调整规定由财政部另行通知。”今年12月7日银行存贷款利率再次降低,根据上述规定,10年期附息债未缴款部分利率应作相应调整。经研究,本次缴纳的300亿元10年期附息债利率由原来的5.5%调整为5.2%。
2.本次缴纳的300亿10年期附息债的缴款时间为12月25日,从缴款之日开始计息,12月28日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其它发行条件仍按财债字〔1998〕11号文件规定执行。
3.本次缴款各行数额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150亿元;中国农业银行60亿元;中国银行30亿元;中国建设银行60亿元。
请各行接此通知后,依上述额度于12月25日前将发行款一次缴入我部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财政部国债金融司
开户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
账 号:0215001--9803

和本篇法规有关联法规:
1: 关于1998年10年期附息债发行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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