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62
  • Tax100会员 33653
查看: 178|回复: 0

[财政部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12-17 10: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czj.sh.gov.cn/zys_8908/zcfg_8983/zcfb_8985/sszc_8998/20020620/0017-160039.html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2-06-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6年9月12日在北京签署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业经双方外交部分别于1997年1月30日和1997年3月11日互致照会,确认已完成该协定生效所必需的法律程序。根据该协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协定应自1997年4月10日起生效。在我国,协定适用于孟加拉国居民于1998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任何纳税年度中的税收;在孟加拉国,协定适用于中国居民于1998年7月1日或以后开始的任何纳税年度中的税收。上述协定文本,总局已于1996年9月13日以国税函[1996]545号文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