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50
  • Tax100会员 33465
查看: 385|回复: 0

【最新政策】有关出版物进口单位更名后可继续享受“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12-17 07:2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上海税务
标题: 【最新政策】有关出版物进口单位更名后可继续享受“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Mzk5OTgyMQ==&mid=2653369982&idx=2&sn=de5cc40cc865a2c6416b8cb76492f785&chksm=843e7b5cb349f24a43e50e234eee46fb8cb8a00a6702a6f49bfd685c2079062a026a46471cc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16
二维码: -


财政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有关出版物进口单位更名后继续享受“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办关税〔2020〕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根据“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有关规定,并商有关部门达成一致意见,经公司改制并更名,中国经济图书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自2019年4月14日、2020年8月7日起,可按《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70号)继续享受进口税收政策。

  特此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0年11月20日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公告》原文~
929_1608161105759.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