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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诵读』交通工具上,旅客可以不按照自己的座位号抢座霸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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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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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7 05: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安顺税务
标题: 『民法典诵读』交通工具上,旅客可以不按照自己的座位号抢座霸座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zA5MDI0NQ==&mid=2659701567&idx=1&sn=56468134b9042dd87bd5d841bea7b6cc&chksm=8b104b95bc67c283bbf678c0f2213699b94a55f420a0ce5891c1d4f7a8336f545605ad64588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16
二维码: -
『民法典与生活同行』
民法典诵读第十五期
交通工具上,旅客可以不按照自己的座位号抢座霸座吗?
为了维护正常的运输秩序,保护旅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旅客和承运人都应当遵守客运合同中的义务。旅客除了应当支付票款外,还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此外,旅客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朗读者:杨富贤(黄果树区税务局)
编辑: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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