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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福建人社局 闽人社函〔2020〕304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技能提升中心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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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6 10: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rst.fujian.gov.cn/zw/zxwj/bbmwj/202012/t20201216_5491905.htm
发文单位: 福建人社局
文件编号: 闽人社函〔2020〕304号
文件名: 福建人社局 闽人社函〔2020〕304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技能提升中心备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0-12-1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福建人社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技能提升中心备案的通知
闽人社函〔2020〕304号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闽政〔2020〕1号)等文件精神,推进“产教融合专项行动”工作,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印发了《福建省工业(产业)园区职业技能提升中心建设管理办法》(闽人社文〔2020〕112号)。
  根据《福建省工业(产业)园区职业技能提升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现对经龙岩市人社局、财政局审核的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技能提升中心正式予以备案。
  请运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执行职业技能提升中心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服务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请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动相关工作。
  请龙岩市人社局、财政局明确分工、协同联动,协调有关部门统筹解决试点园区职业技能提升中心建设、运营、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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