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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买买”中的税收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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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0-12-13 17: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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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揭阳税务
标题:
“买买买”中的税收小知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0MjAxNzUwNg==&mid=2247502883&idx=1&sn=1b63f246b7b11fc61bfa220679109209&chksm=e90039aede77b0b8e346aa9621ff9bb01bf5f43dd1f6cdc82f365f4b8182ab464390ca0e4b3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12
二维码:
-
年末大促来啦
买 买 买
每到年末
各大商场都开始争先恐后地进行商促
预售、分期此起彼伏,热闹非凡
让人难以不心动
商品
预售
分期
付款
年末大促
剁手别急
容小编先来“带货”——
购物中的税收小知识
商品
预售
马上抢
商品预售是一种销售模式,买家可通过预付定金来预定商品,到时间支付尾款即完成交易。而商家是在实际发出商品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而不是在收到预收款时就确认哦。当然,如果你买的是船舶、飞机等那可就另有规定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分期
付款
不少商家为了吸引用户消费,推出了免息分期付款。
马上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一)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温馨提醒:
大促虽心动
但“剁手”还需理性
切勿冲动购物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揭阳空港经济区税务局
编发:揭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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