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09
  • Tax100会员 32686
查看: 929|回复: 0

你知道吗?垃圾要分类,垃圾处理的增值税也要分类~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12-11 04: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珠海税务
标题: 你知道吗?垃圾要分类,垃圾处理的增值税也要分类~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zOTI0NjE3NQ==&mid=2247509203&idx=1&sn=0894e38851b7dff539c8b691588ba504&chksm=fac98fe3cdbe06f5690363e40140f6ec670fd63ce8e62270a37f1c812e48e2d8e2894f307b2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10
二维码: -


垃圾要分类
绿色/环保/节约
垃圾处理的
增值税
也要分类







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
是将垃圾按照其回收价值的不同
和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的不同
分成不同的几类
做好垃圾分类
有利于垃圾的回收利用与处理
可以更好地保护环境
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指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
主要包括:电池(蓄电池、钮扣电池等)、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投放要求:
1.充电器、纽扣电池、蓄电池投放请注意轻放
2.油漆桶、杀虫剂如有残留请密闭后投放
3.荧光灯、节能灯易破损请包裹后轻放
4.废药品及其包装连带包装一并投放

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
主要包括: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其主要来源为家庭厨房、餐厅、饭店、食堂、市场及其他与食品加工有关的行业。
投放要求:
1.纯流质的食物垃圾,如牛奶等,应直接倒进下水口
2.有包装物的湿垃圾应将包装物去除后分类投放,包装物请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干垃圾容器

可回收物

可回收垃圾指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
主要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它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胶及橡胶制品、牛奶盒等包装、饮料瓶(可乐罐、塑料饮料瓶、啤酒瓶等)。
投放要求:
1.轻投轻放
2.清洁干燥、避免污染,废纸尽量平整
3.立体包装请清空内容物,清洁后压扁投放
4.有尖锐边角的,应包裹后投放

其他垃圾

其它垃圾指除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之外的所有垃圾的总称。
主要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复写纸、压敏纸、收据用纸、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灰土等。
投放要求:
1.尽量沥干水分
2.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投入其他垃圾容器内

垃圾处理
垃圾处理业务是指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
现代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1.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2.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加工劳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垃圾分类的小技巧你get了吗~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

金湾区税务局 秦卓环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金湾区税务局
904_1607631017665.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