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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滞纳金,不了解怎么办?知识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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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0-12-11 03: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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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连云港税务
标题:
税收滞纳金,不了解怎么办?知识点来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OTA3Njc2NA==&mid=2651223150&idx=1&sn=d5f363c8cc9f5737aa32c93aa2377087&chksm=803e579db749de8b14349a8cd7dde72ef7c1c383d2431f06162c95ad2d5bc36d18e2998cecf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10
二维码:
-
2020年已经接近尾声,
我们也将迎来今年最后一个申报期,
12月申报期限截止到本月15日,
亲爱的纳税人一定要按期申报缴纳税款,
毕竟逾期申报可是会产生滞纳金的!
对于滞纳金,还有很多人不太了解,
就让连小税来为大家讲一下关于滞纳金的那些事儿。
一、什么是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纳税人有按期申报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对未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滞纳税款加收一定比例的金额。
1、滞纳金的加收率
万分之五
2、滞纳金的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滞纳金的计算从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
但是万一企业短期资金紧张,当期缴纳税款有困难怎么办呢?
别担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税务机关核准您还可以在申报期内申请延期申报或者在征收期内延期缴税。
如果上述两条都不符合,您还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第一条,自2020年3月1日起,“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二、滞纳金热点问答
1、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选择延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在缓缴期限内是否有滞纳金?
答:在政策规定的延缓缴纳期限内没有滞纳金。
2、滞纳金的追溯期有多长?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很多纳税人认为税款和罚款比较“可怕”,对滞纳金不当回事,其实滞纳金同样应该引起重视,因为税款就在那里不增也不减,但是税收滞纳金按天计算,拖拖拖的结果可能就是增长成一笔“巨额”了。
连小税友情提醒:
诚信纳税,人人有责!
稿件来源: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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