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23
  • Tax100会员 33536
查看: 595|回复: 0

【媒体视点】一天!长三角企业跨省办税提速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12-10 05: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静安税务
标题: 【媒体视点】一天!长三角企业跨省办税提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jU2NTUxNQ==&mid=2677659520&idx=4&sn=0fedf703af439448591524b459bc50d4&chksm=85abc064b2dc497258a6c949e69402c13171dc20ede07525d7d2a9ea6d97f9b0a6c2b4ec5f5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09
二维码: -

企业跨省(市)迁移
需要多长时间、多少步骤?
原来
原先企业跨省(市)迁移必须先在当地作税务注销,再到新的地方作开业登记,也就是说搬迁的企业,在新的地方就是一个新办企业,需要从0开始。
现在
今年5月份开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长三角范围内跨省(市)迁移业务不再采取先注销再新办的方式,办理时限也从5个到10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
举例
比如某企业要从上海迁移至江苏,那么他首先要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结变更登记手续。然后登录上海的电子税务局或实体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填写《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表》,并上传或提交已变更的营业执照,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12月8日上午9点,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相关负责人做客长三角之声《长三角热线》节目,介绍“16+10”长三角一体化税收支持体系中的第一项——“便利企业跨省(市)迁移业务办理”的具体内容。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推出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10项税收征管服务措施,与去年11月推出的16项税收服务举措构成“16+10”长三角一体化税收支持体系,通过提升税收治理效能,助力长三角税收一体化步伐持续迈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右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副处长陈杰
左起:主持人张新

前面提到,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即时办结”呢?

左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王玮琳、章磊

迁移企业需要同时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结变更登记手续;
(二)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
(三)已结清税款(滞纳金、出口退税款)及罚款;
(四)已缴销发票和税控设备;
(五)税务信息系统内无在办事项。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项措施适用于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未达到跨省(市)迁移条件,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D级或M级的纳税人,以及未进行纳税信用级别评定的纳税人,仍按照先在迁出地注销,再到迁入地开业的迁移流程办理跨省(市)迁移。


张新
我的理解是,这项服务举措等于是让那些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企业,在长三角区域流通起来更加便捷。就像小红花一样,优等生,我给你个奖励,你做起其他的事情来会更方便一点。
对,所以我前面说,如果是一个A级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它到了新的地方,如果我们把它当作新办的,就会失去很多便利。我们这项措施,也是为了鼓励一些信用等级好的、守信的纳税人,让他们办税更加方便。

王玮琳

来源:长三角之声
温馨提示
静安税务开通留言回复功能了,您可以在微信推送下方进行留言,【劳模说税】会及时对您的问题进行回复与解答。
315_1607548507918.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