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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最强专题攻略--子女教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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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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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9 02:5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广州税务
标题: 速看!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最强专题攻略--子女教育篇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MzU0ODQ5Mw==&mid=2247513794&idx=1&sn=b019648cbde80330f6ed3b227408390f&chksm=f9517f60ce26f6762dfb49b9692959f6d663beb70ef0153961f87a2739307193853e01ba5e5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08
二维码: -






案例
操作指引
张某育有一个儿子2020年9月起就读小学一年级,原子女教育扣除项目由其妻全额扣除。经夫妻共同商议,2021年其子女教育扣除项目选择父母双方各按50%的标准扣除。因此,张某2021年子女教育每月扣除500元,全年累计可扣除6000元;张某妻子2021年子女教育每月扣除500元,全年累计可扣除6000元


张某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填报新增的2021年度子女教育附加扣除信息,并选择报送给扣缴单位在预扣预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填报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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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注册或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常用业务”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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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扣除年度后,选择【子女教育】;确认材料信息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进入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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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本人信息,“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填写子女信息,点击“选择子女”栏,点击“添加子女信息”,填写完操作拖动滑块后,点击保存进入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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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子女教育信息,选择“当前受教育阶段”为【义务教育】,填写“就读学校”,填写配偶信息,选择本人扣除比例,点击下一步
  注:【子女教育终止时间】显示“子女不再接受教育时填写”,是指孩子参加工作或其他原因辍学,终止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次月之时。未发生上述情况的,该项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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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申报方式,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选择扣缴义务人。点击提交,确认提示内容后,即可完成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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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由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单位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纳税人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
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张某妻子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2021年度子女教育附加扣除信息的修改和确认,操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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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常用业务”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后,点击【一键带入】,提示“将带入2020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确认后点击【确定】,进入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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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待确认”状态的子女教育信息,核对信息;点击【修改】,选择“修改设置扣除比例”,点击“本人扣除比例”栏,选择“50%(平均扣除)”,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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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修改完信息后,点击【一键确认】,提示“如您2021年度存在已采集的信息,将会被本次操作完全覆盖,请确认是否继续?”,确认后点击【确定】,完成2021年子女教育信息确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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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同一子女同一受教育阶段只能采集一条信息。同一教育阶段内变更学校的,不分两行填写,可修改原采集的学校为变更后学校。
  2.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3.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可以在当年内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4.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5.纳税人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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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丨2021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

注意!幼升小、初升高~子女学籍变化,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这样操作→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增城区税务局
编发: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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