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部分预算的通知
内财贸〔2020〕1425号
盟(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部分预算的通知》(财建〔2020〕448号),现提前下达你盟(市)2021年产粮大县奖励(项目代码:Z135060009001)资金部分预算,详见附件。该项资金收入列“1100225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科目。常规产粮大县、产油大县按2020年分配你盟市资金的90%测算下达,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待中央资金全部下达后,多退少补。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你盟(市)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将本次下达的资金编入本级预算。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可由盟市分配到项目单位或旗县区,其它资金要及时分解下达到旗县区,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旗县区,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附件:1.提前下达2021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汇总表
2.提前下达2021年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情况表
3.提前下达2021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情况表
4.提前下达2021年商品粮大省奖励资金情况表
附件下载:提前下达2021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汇总表.xls(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 11月 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