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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开始,房产税申报改版啦,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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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 00:4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黄山税务
标题: 12月1日开始,房产税申报改版啦,快来看看吧!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MTMzNjQ4OA==&mid=2247498212&idx=4&sn=14fdfc130b97d9ed243490f9248699a1&chksm=975455a3a023dcb5135193bdd0a58611ddf1ead3595997ac38bdc5553bc5fbd7e3199b808f1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2-02
二维码: -


2020年12月1日起,我省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等十个税种时,都统一改版使用新的《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啦~
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下在电子税务局中的“房产税”是如何申报的吧!
01
已经采集过税源信息,可直接申报
1.登录电子税务局,搜索“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2.根据您的房产税纳税期限,在税款属期栏选择申报税款的属期,在申报表信息勾选房产税,点击下一步,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的房产税申报模块。

3.核实应纳税额和应补退税额,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

4.跳转确认“应补退税额”的界面,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5.跳转至“税费缴纳”界面,在未缴款信息中点击选中需要缴纳的税款,选择缴款方式,缴款成功后,即完成房产税的申报缴款流程。

02
申报错误,作废申报表
1.搜索“申报作废(税收)”,选择申报日期和税款所属期,点击查询。


2.根据您所需要作废的申报表,点击作废,提示申报信息作废成功即完成。

03
无税源信息,需新增房产信息
1.登录电子税务局,搜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报告”。

下拉至房产税税源信息,点击“新增房产”。

2.如实填写房产信息,上传相关附报资料,其中红色星号的为必录项。

点击保存。

提示信息保存成功,进入维护应税明细界面。

3.跳转至“房屋应税信息(从价)”界面,据实填写房屋原值。如果仅有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则出租房产信息均填0。

如果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均有,则据实填写出租信息,点击保存,确定。

再点击“维护从租明细”。


点击保存,即可在房产税税源信息中看到新增的房产信息。

04
税源信息变更,需修改房产信息
1.搜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报告”。

选中您需要修改的房产,点击维护从价或从租明细。

2.选中房屋应税信息(从价)列表或房屋应税信息(从租)列表,修改房产信息,点击保存。
(1)修改从价信息


(2)修改从租信息


提示保存成功即可。
05
添加房产税减免税信息
1.登录电子税务局搜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报告”。

2.选择您的房屋信息,根据您所享受的优惠政策,点击“维护从价明细”“维护从租明细”

点击“房屋应税信息(从价)列表”或“房屋应税信息(从租)列表”中的房产,下拉至下方“减免税信息”,点击加号,选择您所享受的减免性质代码,录入减免起止日期,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即可。


在新增税源信息、修改税源信息、添加减免税信息完成后,即可按照“已经采集过税源信息,可直接申报”中的步骤进行申报。
来源:黄山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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