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2436
Tax100会员
32594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江西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3号|河北省退役军人保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927
|
回复:
0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复制链接]
江西政策君
江西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1782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11782, 距离下一级还需 77106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11782, 距离下一级还需 77106 积分
积分
11782
发消息
2020-11-30 20: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鹰潭税务
标题: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一起来看看吧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g5NjU0OQ==&mid=2665291020&idx=2&sn=9574a3fbde9238542f0aea83c6a61a89&chksm=84f94106b38ec810176153b753c893fa0a52c6aa5be8ae36e497c606b6505b6a6874cb253a6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1-30
二维码:
-
企业所得税
税前扣除
项目
简要内容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都有些啥?
在进行实际会计处理时该如何协调?
最近有好多企业来咨询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
今天我们就给大家带来了一期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的简要内容
哦~
请大家认真看仔细啦!
简要内容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
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成本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
二、 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三、 税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
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
四、 损失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五、其他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其他支出,是指
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
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tips
1、 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
5年
。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
多缴
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2、 关于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之间的协调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
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来源:苏州税务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大家聊税
江西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