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09
  • Tax100会员 33648
查看: 436|回复: 0

【速来围观】@小规模纳税人,开票、减免两不误,不用再纠结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0-11-30 12: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顺义税务
标题: 【速来围观】@小规模纳税人,开票、减免两不误,不用再纠结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ODE5ODk1Nw==&mid=2653438715&idx=3&sn=32331053f2ae045d9ba757b5e5d701b1&chksm=80ae6cb9b7d9e5af59565b5fd3593d9f3f752ff54147ee2cffbf33e0887709b93b735e4c7e0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1-27
二维码: -


@小规模纳税人
看过来~


案例介绍

A公司为非湖北地区小规模纳税人,近期完成了一单生意,卖出了一批原材料,购买方要求A公司为其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可难坏了会计小李:公司可以开具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吗?如何开具?公司正处于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减征增值税政策期间,需要填写《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吗?如果放弃了,是不是所有的减免税优惠都不能享受了?
针对A公司遇到的情况,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专家是怎么说的吧~

专家解析

A公司为非湖北地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A公司销售一批原材料,可就该笔业务放弃减免税,为购买方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划重点: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手动选择填写“3%”字样。未开具专用发票的其他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仍可以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减征或免征政策。放弃减免税优惠不需要填写《纳税人放弃免(减)税权声明》,而且不会影响享受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以,根据业务需要,该开票的开票,其余部分继续按要求享受优惠政策即可。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


推荐阅读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前,纳税人注销时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2014—2020,纳税信用管理一路走来……
?买车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编辑设计:北京顺义税务
来源:中税答疑新媒体智库
604_160671003349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