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13
  • Tax100会员 33649
查看: 451|回复: 0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完善失信约束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等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09
2020-11-28 04: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汕尾税务
标题: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完善失信约束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等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EzMDI2MQ==&mid=2664619175&idx=1&sn=8ae5f71d350566093920dd2e25c5f01b&chksm=8b83feddbcf477cbdc75e5bfb8835fc49b2f7dad80c3d181402f8e190ee5ab30a1e5c24b730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1-27
二维码: -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完善失信约束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 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支撑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失信约束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支撑;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为加强诚信建设、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会议决定,坚持依法合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清单管理,规范和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有序健康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科学界定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和程序。将特定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必须严格以法律、法规等为依据,并实行目录管理,向社会公开。行政机关认定失信行为必须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二是规范信用信息共享公开范围和程序。信用信息是否及在何种范围共享和公开要坚持合法、必要原则,并在编制信用信息目录时一并明确。三是规范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限定为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等方面的责任主体,不得擅自增加或扩展。具体认定要严格履行程序。四是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确保过惩相当。对失信主体采取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惩戒措施,必须基于失信事实、于法于规有据,做到轻重适度,不得随意增设或加重惩戒,不得强制要求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新闻媒体等惩戒失信主体。五是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的信用修复机制。除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外,失信主体按要求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均可申请信用修复。对符合修复条件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规定及时移出失信名单。六是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严格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权限和程序,严肃查处泄露、篡改、毁损、窃取信用信息或利用信用信息谋私,严厉打击非法收集、买卖信用信息违法行为。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清理已出台的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开、惩戒等措施,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规范。
  
  会议还确定了促进征信业发展提质的措施,要求推进金融、政务、公用事业等相关征信信息跨领域、跨地域依法共享。加快政府相关数据开放和有序利用。积极稳妥推进个人征信机构准入,加大征信业开放力度。完善征信配套法规制度,强化问责机制,对征信评级弄虚作假等行为要依法严惩。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草案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责;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汕尾市税务局办公室
汕尾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往期精选
税收服务“再加码” 助力外贸外资“增元气”
@大学生,这份大礼助你乘风破浪!
发票开错?别慌,如何处理一看就懂!
按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9月销售额15万元且不开专票,能免增值税吗?
哪些技术转让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您了解了吗?

图解丨你关心的这些事 民法典这样说
手记|税务春风助企战“疫”:摁下转产转销“快进键”
儿童节快乐!税务大朋友为小朋友送知识送关爱

个税汇算那些事儿:什么情况下有退税?看看这个就知道


183_1606507215806.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