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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层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职工”是强制性缴纳的条件和情形。
也就是说有劳动关系就需要缴纳社保。
实操层面:
会遇到以下四种情况:
A情况,法理上没有任何问题,员工利益最大化,但是单位内心稍有些冤,从实际工作上看不足一个月,但是缴纳了两个月社保。
B和C情况,实际工作不足一个月,实际缴纳1个月,看上去是对等的。看单位和员工协商吧,当然,如果员工执意要从法理上去争权益,还是有一定胜算的。
D情况,员工利益受损,肯定会引起争议。
因此,具体的问题要具体的分析,比如:员工10号在上家离职,15号入职下家,下家基数更高,员工肯定想离职当月办理减员;
但是如果还没找到新工作的,就有可能会搬出条文要求缴纳当月社保~这就到了考验你的沟通能力的时候了。
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单位和个人双方的利益后,再做判断。
这里还有一些关于增员减员社保管理小技巧,大家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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