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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切实解决极少数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患者的医疗急救保障问题,减轻医疗机构救治“三无”病人的费用压力,2013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按照国家政策,我省在2014年出台了《河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河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管理细则(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并为医疗机构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和申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
目前,全省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有序开展,但仍存在申请程序较繁琐、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部门工作衔接不到位等情况。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工作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疾病应急救助体系,经与省卫健委沟通,拟在总结前期工作及借鉴先进省份经验的基础上,对《河北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和《河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重新修订完善,其中《河北省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由我厅负责牵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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