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基层宗教事务管理补助经费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原因
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71号)中提出的“每一个专项转移支付都有且只有一个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我厅联合省委统战部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调整的重点内容
根据绩效预算管理、监督检查的新要求和新规定,我们主要对原《管理办法》中有关绩效预算管理、开展监督检查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并进一步明确了各级财政与部门的职责。
三、新修订办法的主要条款
新修订的《河北省基层宗教事务管理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共包括六章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省级基层宗教事务管理补助经费的来源及分配原则;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三章资金分配与拨付,明确了分配因素以及各级财政及部门的分配、支出责任;
第四章绩效管理,明确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对各级财政及统战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提出相应要求;
第五章监督管理,明确各级各部门监管职责;
第六章附则,规定了本办法解释权及生效时间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