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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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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 |
文件编号: |
税总函〔2016〕180号 |
文件名: |
关于核定双喜(喜百年)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6-04-22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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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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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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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双喜(喜百年)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6号公布)的规定,税务总局对双喜(喜百年)等10个新牌号规格卷烟核定了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详见附件),自2016年4月1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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