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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款常见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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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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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2 20: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广东税务
标题: 收藏!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款常见问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zczMDU0Ng==&mid=2652554574&idx=1&sn=6bdc9973b1bb3f85ae44c3027f9c08f0&chksm=bd7cffd38a0b76c5d40bdf67ff2c53dfa7ee4486b65a967e7c79fac5dced46e736429e554b9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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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号外



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又开始缴费了



哪些人可以参保?
最迟什么时候缴费?
要缴多少钱?
具体要怎么缴?
缴费失败怎么处理?
养老和医疗的规定一样吗?
我们来一一告诉你。


01
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省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可以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另根据规定,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与内地(大陆)大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等教育机构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02
城乡居民社保费移交税务部门征收后,办理参保登记是不是也要到税务部门,具体要如何办理?
答:广东税务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登记、缴费档次(金额)核定、银行账户采集仍然由社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负责,税务部门根据社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传递的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和核定的应征额进行征收。参保登记的具体流程可咨询社保热线12333或12345。

03
今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多少,最迟什么时候可以缴?
答:一般情况下,参保人当年缴纳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标准和缴款期限如下:


(点击图片可放大)
一般情况下,参保人当年缴纳次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失业人员、新迁入统筹区户籍人员、中途转入统筹区就读学生、退役士兵等等特殊群体可以选择缴纳当年或者次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2021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标准和缴款期限如下:
(点击图片可放大)↓

说明:东莞和中山两地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体系。

04
参保人办理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后,如何缴纳费款?
答:城乡居民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原则上维持原有缴费方式和银行、社区、村组、学校等单位代收渠道不变。此外,税务机关还提供了批量扣费、“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助终端机、银行网点查询缴费、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方式。

原已办理银行签约扣费手续的城乡居民,请在绑定的账户中存入足够的余额,税务机关将定期进行批量扣款。

05
逾期未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如何办理补缴?
答:一般情况下,因本人原因逾期未缴费的,不允许补缴。因此,参保人要留意当地的缴款期限,按时足额缴纳费款,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06
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或者粤省事小程序缴费时操作中断,该怎么办?
答:重新进入公众号或者小程序,查询是否已经缴费成功(注意选择正确的险种、所属期,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般缴纳的是次年费款,所属期为2021-01-01至2021-12-31),如果确定未缴费成功,请重新缴费。

07
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或者粤省事小程序缴费时,提示“查询不到个人应缴信息”怎么处理?
答:首先请确认是否已经缴费成功,如果确定未缴费且查询不到个人应缴信息,请跟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确认是否已将应缴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

08
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或者粤省事小程序缴费时,提示“非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不能进行本人缴费”,怎么处理?
答: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个人尚未办理参保登记,需要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2)如果个人已经办理了参保登记,请跟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确认是否已将个人参保登记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

09
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或者粤省事小程序缴费时,查询到多条应缴数据,怎么处理?
答:上述渠道可以查询到参保个人名下所有应缴数据,如果参保人在多地办理了参保登记,社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就会传递多条应缴数据给税务机关,参保人缴费时请选择正确的参保地对应的那条数据缴费。

10
通过“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或者粤省事小程序缴费时,系统显示缴费未成功,但实际已扣费,如何处理?
答:退出后重新登录,查询确认是否缴费失败,如果确认缴款失败后可重新发起缴款,原已扣费但缴款失败的款项将在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笔应缴数据重复扣费的,也将在3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回。


小编提醒
由于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实现全省统筹,各地的参保条件和缴费标准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规定以当地文件为准。按照《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暂行办法》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核定,税务部门负责征收,了解参保条件、缴费标准和登记手续等,可致电12333或12345;咨询缴费方式的,可致电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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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供稿:广东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编发: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广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设计制作: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音频来源:广东税务 央广大湾区之声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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