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已失效)
津财农〔2011〕29号
有农业的区县(管委会)财政局、水利(务)局:
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9〕457号),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 日
附件:
- 附件1:天津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 附件2:天津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区县级绩效考评量化指标表(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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