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津财社〔2010〕20号
各区县财政局、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局: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9〕114号)精神,我们拟定了《天津市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财政局 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 卫 生 局
二○一○年五月八日
附件:
附件:
- 天津市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