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核定办法(2010年版)》的通知
津财社〔2010〕19号
各区县财政局、卫生局:
2010年,我市城乡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仍按人均20元标准筹资。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市财政局和市卫生局对我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了调整,现将修订后的《天津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核定办法(2010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2.
3.
二○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
- 天津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核定办法(2010年版).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 2010年天津市城区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核定标准.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 2010年天津市农村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核定标准.doc(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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