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50
  • Tax100会员 32658
查看: 474|回复: 0

关于电子税务局启用刷脸身份验证功能的通告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89
2020-11-20 01:3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漳州税务
标题: 关于电子税务局启用刷脸身份验证功能的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DEyNDAxOQ==&mid=2650894046&idx=1&sn=68e51349eb9b78bae0fcd1239a4d2d5c&chksm=8ba6ac42bcd12554e3c0c8ed5f9718240af01f6ecefb8335167436d63fc9a59e1a2f701fdc0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1-19
二维码: -

点击蓝字“漳州税务” 关注我们

尊敬的纳税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健全税务监管体系,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有效防范税收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税务总局《实名办税规范》,自2020年11月20日起,我省电子税务局对高风险事项办理启用刷脸身份验证功能,办税人员在办理高风险事项前,应先通过活体刷脸身份验证,验证不通过的,暂不予办理。刷脸验证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码进行。
目前,电子税务局已启用刷脸身份验证的事项有: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代开发票作废、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等。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长期以来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0年11月19日




喜欢我们的内容
请点“在看”







409_1605807312116.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