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990
Tax100会员
32682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广东
›
发放员工福利是好事,但财务人员应注意这些问题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3号|河北省退役军人保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377
|
回复:
0
发放员工福利是好事,但财务人员应注意这些问题
[复制链接]
广东政策君
广东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42409
4万
主题
4万
帖子
4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42409, 距离下一级还需 46479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42409, 距离下一级还需 46479 积分
积分
42409
发消息
2020-11-19 05: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湛江税务
标题:
发放员工福利是好事,但财务人员应注意这些问题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1MTU2MjM5NA==&mid=2247506075&idx=4&sn=0197c3d45b463313ad112a76511bba65&chksm=e9f3886ede840178843ebcf05f5f8c9bf0f15acd303bdbeeb819e318ba23d663265ae1275eb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1-18
二维码:
-
企业给员工发放节日福利是一种很常见的行为,既能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又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发放购物卡是企业发放节日职工福利的主要形式之一,既方便又实用。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
从企业财务管理的角度,发放预付卡要警惕,别让原本的福利变成企业的负担
。
J公司2019年年末从某商场购入总额约10万元的购物卡,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了职工。可是在税务稽查中,检查人员发现该单位取得的发票的税率栏为“0%”,正是这张发票给企业带来了麻烦。
第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九条第十一项:增加“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用于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1 “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603 “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这一规定,
售卡企业或者发卡企业在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时候,应在发票税率栏填写“不征税”,且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而通常情况下,售卡企业由于没有掌握“预付卡”发票的相关政策,往往在税率栏填写“0%”,而非文件中规定的“不征税”,这样一来,购卡企业取得的发票就成了不合规税前扣除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也就是说,
企业在取得不合规发票时,可以通过“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来获取合规的税前扣除凭证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售卡企业的财务人员会因麻烦而拒绝购卡企业“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要求,而购卡企业只能自认倒霉,自行补税。所以企业要想正常扣除,就需要在一开始取得发票时加以防范。
第二
,除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方面同样需要注意。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由此可见,
向员工发放的购物卡属于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应该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第三
,一些企业除了将购物卡作为职工福利发放给员工,也会作为节日礼品送给客户,这也涉及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根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的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所以,
在赠送礼物给客户的时候,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需要代扣代缴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
分享收藏点赞在看
四连击来一波
来源:中国税务报
编发:湛江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更多精彩内容
↓↓↓
1.
一趟赚百元 却上黑名单——这类兼职不能碰
2.
税务之声丨减税降费红利精准直达 企业销售收入逐季向好
3.
热点聚焦!权威盘点10月财税热点
4.
抵减前应纳税额等于零,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会不会影响期末留抵税额?
5.
赞!赤坎区税务局的这个微剧获奖啦
你的每个赞和在看,我都喜欢!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福建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