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977
  • Tax100会员 33456
查看: 513|回复: 0

企业社会保险费热点问题解答第四期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259
2020-11-18 05: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长宁税务
标题: 企业社会保险费热点问题解答第四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TQ4ODI1MA==&mid=2671590258&idx=1&sn=37311e94161a41720b3144ddc2c7811d&chksm=bdf324e78a84adf120d729d4654500d12d6b385e793d3b524d3cc14048a7945101aa29010b0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1-17
二维码: -

企业社会保险费
热点问题解答

◆ 第四期 ◆


尊敬的缴费人:
根据国务院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第四期企业社会保险费热点问答新增了灵活就业人员热点问题解答。如果您是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请把此篇内容转至人事部门,以便更好的了解企业社会保险费相关划转事宜;如果您属于灵活就业人员,请持续关注,我们将进一步为您答疑解惑。
1

缴费单位无法下载“社保费缴费通知书”,下载按钮为“灰色”,应该如何操作。


答:
缴费单位登陆电子税务局后,在“单位社保费应缴信息查询”模块中首先点击查询,查询出应缴信息相应记录之后,选中后点击“下载”即可。
2

扣款成功后,税务部门可以开具职工明细缴费证明吗?


答:
目前本市税务部门根据人社部门传递的单位汇总金额开展征收,不涉及职工明细,职工个人缴费证明继续由人社部门提供。
3

灵活就业人员要实现扣款需要办理哪些事项?


答:
划转后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因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跨月缴费,请在扣款时间前确保扣款账户内有足额资金。
注:划转前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继续使用原扣款帐户缴费,无需重新办理委托扣款。
4

灵活就业人员扣款的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答:
税务部门对灵活就业人员扣款的时间安排是每月11日、21日。
往期回顾
企业社会保险费热点问题解答(第一期)
企业社会保险费热点问题解答(第二期)
企业社会保险费热点问题解答(第三期)

更多热点问题
请关注“长宁税务”微信公众号

长按关注

231_160564741166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