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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前,纳税人注销时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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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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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6 14: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广元税务
标题: 请注意!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前,纳税人注销时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NjAzMDg0NQ==&mid=2247501501&idx=2&sn=e571488a5f5e7b982bc35fdcdeb9ddcf&chksm=fd1897afca6f1eb928200623773b61d63f39de987f8254ffa6e103a19af98e092b1fff489f9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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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问:加计抵减政策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请问该政策到期前纳税人注销时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第(六)项规定,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前纳税人注销,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同样适用上述规定,不再进行相应处理。需要说明的是,此处加计抵减额的结余,包括正数也包括负数。

来源:四川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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