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43
  • Tax100会员 33298
查看: 544|回复: 0

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当以什么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所得税)

1351

主题

1376

帖子

1416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1416
2020-11-14 10: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当以什么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所得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17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706
2020-11-14 10: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