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934
  • Tax100会员 33181
查看: 432|回复: 0

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可以全额免征增值税?(增值税)

1351

主题

1376

帖子

1416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1416
2020-11-14 10:2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可以全额免征增值税?(增值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17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706
2020-11-14 10:25:2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的规定,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
(一)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金融机构可按会计年度在以上两种方法之间选定其一作为该年的免税适用方法,一经选定,该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因此,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按以上规定免征增值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