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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需不需要缴销?(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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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4 10: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需不需要缴销?(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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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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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4 10: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8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向经营地的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经营地的税务机关核对《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不需要另行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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