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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2021年一项民生政策将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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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3 06: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西藏税务
标题: 事关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2021年一项民生政策将发生改变……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Y2NjczMQ==&mid=2653156447&idx=4&sn=73b60dab68bfc3d0e9c0ad630d12a021&chksm=bd5315db8a249ccdd7236dab4738c6d7ee4e3fd07c91d54c3b7f27cf4b4404db6ee977ad549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1-12
二维码: -
2021年1月1日起,有一项事关民生,又涉及到一弱势群体的政策,将发生新变化。这个政策就是我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将正式转交至自治区税务部门,成为我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里程碑式的转折。
记者从自治区残联了解到,目前全区处于就业年龄段(18-60岁)的残疾人约8.3万人。近年来,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率不断提高,党政机关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屡创新高,今年仅自治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就集中安置残疾人93人。
那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职责划转后,会产生哪些变化?带来哪些便利?记者通过采访自治区税务局、自治区残联、自治区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一一进行了梳理。
记者:为什么要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
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厅长助理周锋:残疾人是最需要社会救助的特殊困难群体,实行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有效解决残疾人生产生活困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残保金制度自1995年全面实施以来,作为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在提高全社会保障残疾人就业的责任意识、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筹集资金改善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条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发展残疾人事业,努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记者:西藏实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职责的划转,有何意义?
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江拥洛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工作从残联划转至税务部门是按照国家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确定的,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里程碑式转折。
记者:税务部门接收残疾人保障金征管职责,有何优势?
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李建群:非税收入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能够充分发挥税务部门税费统征优势,便利集中征管,节约行政资源,提高非税收入的征缴率。
残保金作为非税收入的组成部分划转税务征收,将会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和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推进残疾人更好的融入社会,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记者:职责划转后,缴费服务有何变化吗?
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李建群:残保金的征收对于税务系统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新工作更要有新思路。我们将积极拓展缴费人缴费渠道,通过办税大厅、电子税务局、现有税库银等实现“线上+线下”的缴费方式。
各级税务机关也将合理配置窗口,为缴费人提供多元化缴费方式,提升缴费服务水平。通过12366热线、满意度调查、缴费服务评价等渠道反映实际需求和实际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缴费服务质效。
记者:如何更好地利用这些保障金,为残疾人事业发挥实实在在的效益?
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江拥洛追:各级残联部门在保障金的使用上,将加大对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职业教育资助、岗位开发、就业援助等的扶持力度;大力扶持从事种(养)殖、手(加)工业等家庭农副业生产与服务业就业的贫困残疾人;加大对残疾人康复的投入,使更多的残疾人能够得到康复;加大对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投入,使残疾人能够享受到更多的社会保障。
了解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职责的划转后,那么,问题又来了。哪些单位应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该缴纳多少?最新最权威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解读来了!
一、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二、残保金的征收对范围?
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三、残保金申报缴费时间?
残保金按年申报缴费期为每年1月1日至9月30日,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时限申报缴交上年度的残保金。
四、残保金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
残保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中央、含内地省、市、区驻藏单位按照本办法应缴纳的残保金,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五、残保金申报缴费方式及需要提供的信息资料?
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根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西藏自治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确认书》,如实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保金,申报表须经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未安置残疾人的用人单位,可直接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保金,申报表须经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残保金的计算?
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如下: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七、残保金出台的优惠政策?
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自2020年1月1日起,残保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 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按比例计算不足1人的,应当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来源:西藏日报
编辑:西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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