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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前,纳税人注销时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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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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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3 02: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广东税务
标题: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前,纳税人注销时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zczMDU0Ng==&mid=2652553978&idx=4&sn=454bb70839bb5a38588f684637b4dbba&chksm=bd7cf8678a0b717156d27480f8e0b34f8783bec66966d76a833b0288b3fd42f6a42694bd25f1#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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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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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加计抵减政策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请问该政策到期前纳税人注销时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七条第(六)项规定,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前纳税人注销,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同样适用上述规定,不再进行相应处理。需要说明的是,此处加计抵减额的结余,包括正数也包括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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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广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广东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设计制作: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音频来源:广东税务 央广大湾区之声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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