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33
  • Tax100会员 33170
查看: 490|回复: 0

2018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2018年5月1日前开具的17%、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以认证抵扣吗? "

968

主题

1076

帖子

1078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1078
2020-11-11 10: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8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2018年5月1日前开具的17%、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以认证抵扣吗?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17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706
2020-11-11 10: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
“自20177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7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7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6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执行。”综上所述,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认证抵扣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