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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诵读—《民法典》中的居民小区内车位的归属和使用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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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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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0 19: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贵州税务
标题: 民法典诵读—《民法典》中的居民小区内车位的归属和使用是如何规定的?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jYwMDU5MA==&mid=2652365705&idx=4&sn=a968cc849253db4b6b012497e4f0903a&chksm=84bd87e8b3ca0efe85caaeee2cfd206ad69fcf828e0890a637a248c63764375015f6f63fa46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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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与生活同行』
民法典诵读⑨
居民小区内车位的归属和使用是如何规定的?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小区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开发商可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给业主,对于占用小区道路修建的停车位,产权不在开发商而在全体业主手里,可以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如何进行利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求。
编发:贵州税务
来源:安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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