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之后,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十一、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3、其他个人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是否都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所以,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都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4、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时,以差额前还是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5、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是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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