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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12366热点问答汇总(你问我答 | 2020年第十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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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7 00: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宣城税务
标题: 近期12366热点问答汇总(你问我答 | 2020年第十四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4NDc3MzU4MQ==&mid=2247496945&idx=1&sn=963c2bdbe895c9a69c69ca181af95918&chksm=fd960e53cae187450c6f98231e8a016c82f29059ec16ed3578dd88013afd42026d56ccd431d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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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问
小规模纳税人在2020年取得的收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单?

解答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将适用减按1%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文件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2

提问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预缴申报时,应报送什么材料?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第九条 汇总纳税企业预缴申报时,……;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3

提问
下载税务UK之后,系统一直提示在更新无法登陆?

解答
1、纳税人下载的税务uk安装包不是最新版本,安装完成后连接到总局自动升级器后在线更新,更新时间比较长,重新下载最新版安装包手工安装系统后再登陆。
2、网络问题,建议断网登陆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宣城市税务局12366热线
编发:宣城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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