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242
Tax100会员
32543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资讯答疑
›
大家聊税
›
【20201105 每日一税】《实操:清税注销可以这么办(很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3号|河北省退役军人保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602
|
回复:
0
【20201105 每日一税】《实操:清税注销可以这么办(很重要)》
[复制链接]
李威03
李威03
当前离线
积分
36336
2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专家团队
积分
36336
发消息
2020-11-6 21:45:1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20201105 每日一税】
实操:清税注销可以这么办(很重要)
文/上海税务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2396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近日,上海税务在其官微发布《【收藏】税务注销如何办?清税文书如何开?》,对如何办税务注销等事宜进行了解答,很实操,也很重要,可以少走不少弯路。现予以全文转发,以飨诸友。
问0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需要取得清税文书的,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第一条规定,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
实践中还有一些未办理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要求取得清税文书。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响应纳税人诉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规定,这类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清税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具体做法是,纳税人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到注册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问02: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如何获取清税证明?需要多长时间?
答: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为其办理税务注销时,进一步落实限时办结规定。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一)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二)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三)
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
(四)
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
(五)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六)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的纳税人。
另外,依法破产的纳税人可持人民法院出具的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对于纳税仍存在的欠税,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死欠”核销处理。
纳税人可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套餐业务——清税注销套餐”办理,系统将自动对是否符合即办资格进行校验。对于满足即办资格的纳税人,可在即办条件验证结果通过的情况下,采取承诺制即办注销。对于不满足即办资格的纳税人,可按照一般注销流程,经审批后完成注销。
企业成功注销后(包括即办注销和一般流程审核通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免登陆功能--注销登记查询”模块,下载清税证明/税务事项通知书。也可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大厅,打印清税证明/税务事项通知书。
问03:企业迁移需要办理税务注销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操作中,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本市纳税人因注册地址发生变化,仍在本市经营,但由于注册地行政区划变更,导致需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注册地址后不再办理清税注销,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跨区迁移企业税务事项报告”办理相关事项;长三角区域内(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宁波)的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B级的企业,因住所、经营地点在区域内变动需要跨省(市)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跨省(市)迁移手续,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办理相关事项。
问04:企业合并、分立需要办理税务注销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来说,吸收合并,被吸收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新设合并,原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新设分立,原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思考:S公司注销税务登记后,未注销工商登记前,出售该公司办公室,发生纳税义务如何进行税务处理?请说明您的观点和理由。
欢迎您给我留言。
后语:很多朋友还没有养成阅读后点赞的习惯,真心希望大家在阅读后顺便点赞,以示鼓励!长期坚持原创真的很不容易,多次想放弃。坚持是一种信仰,专注是一种态度!
感谢您关注《每日一税》,您的私家税务管家《每日一税》愿竭诚为您服务!
感觉不错,请点“在看”↓↓↓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河北
重庆
江西
上海
广西
广西
税收刊物
2020税务高考
成功参与Tax100发起的2020税务高考活动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