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204
Tax100会员
33407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广西
›
农产品扣除率调整后,这些涉税问题你都知道怎么处理了吗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398
|
回复:
0
农产品扣除率调整后,这些涉税问题你都知道怎么处理了吗?
[复制链接]
广西政策君
广西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18376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18376, 距离下一级还需 70512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18376, 距离下一级还需 70512 积分
积分
18376
发消息
2020-11-6 19:55:3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崇左税务
标题:
农产品扣除率调整后,这些涉税问题你都知道怎么处理了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5MjE1NjI1Mw==&mid=2247485205&idx=3&sn=45a11142b6beb58718ba9f8c74334982&chksm=cfc32727f8b4ae31507046a043b61a7a1ae8564d8fa3ea53f1103d081063a5db3401579bbf1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0-28
二维码:
-
政策依据
新政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旧政
财税[2018]32号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问答和案例
问题一: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前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如何做进项税额抵扣?
【解析】
如取得开票日期是2019年3月31日前的农产品进项抵扣凭证,无需修改往期申报表,符合抵扣情形的,可以填入2019年4月及以后所属期申报表,按10%抵扣;如取得开票日期是2019年4月1日起的农产品进项抵扣凭证,符合抵扣情形的,可以填入2019年4月及以后所属期申报表,按9%抵扣。
问题二: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前购进农产品已按10%扣除率扣除,2019年4月后领用时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能否加计抵扣?如果能,可加计扣除比例是2%还是1%?
【解析】
2019年4月1日以后,纳税人领用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统一按照1%加计抵扣,不再区分所购进农产品的时间是在4月1日前还是4月1日后。
案例:小太阳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发现有2张未抵扣的农产品销售发票,A发票是2019年1月10日购进小麦,票上金额为3000元,B发票是2020年3月5日购进大米,票上金额为5000元。小麦和大米均在2020年5月领用并用于加工成罐装八宝粥销售。请计算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并写清计算过程。
【解析】
1.2019年1月的农产品扣除率为10%:3000*10%=300
2.2020年3月的农产品扣除率为9%:5000*9%=450
3.2019年4月1日以后领用时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统一按照1%加计抵扣:(3000+5000)*1%=80
可抵扣的进项税额=300+450+80=8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编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安徽
北京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