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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征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公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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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6 10: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征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的背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以下简称风险准备金)征管工作的部署,海南省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征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风险准备金缴纳义务人范围、征收期限、办理渠道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以确保相关征收管理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在海南省内注册登记的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缴纳义务人应当按照《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实填写《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风险准备金,并要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缴纳义务人申报风险准备金时,主动提供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征收标准。
另外,《公告》还对满足汇总缴纳条件的企业如何进行申报进行了明确。
(二)《公告》明确了风险准备金征收期限的一般性规定,同时明确了按季缴纳的,2020年度一、二季度应缴的风险准备金应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申报、缴纳。
(三)《公告》明确了申报缴纳风险准备金的办理渠道。即缴纳义务人可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或使用“海南省电子税务局”(etax.hainan.chinatax.gov.cn)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申报功能办理风险准备金申报缴纳事宜。
三、实施时间
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http://hainan.chinatax.gov.cn/xxgk_6_1/10129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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