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二、适用范围
《公告》适用于在四川省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企业。
三、主要内容
《公告》根据开发项目的类型,分别适用计税毛利率。其中,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按总局规定的下限确定,其他开发项目根据所属区域的不同情况分别确定,并以附件的方式进行明细列示。
四、施行时间
《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鉴于企业所得税实行按纳税年度计算,分月或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税收征管方式,2019年度汇算清缴仍按《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计税毛利率的公告》(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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