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898
  • Tax100会员 33082
查看: 885|回复: 0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5556
2020-11-6 10: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公告》制定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5号,以下简称2018年第65号公告),取消了20项税务证明事项。为落实2018年第65号公告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对取消证明事项涉及的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公告》主要内容
  经过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其中有2份税收规范性文件涉及2018年第65号公告中取消“符合免税条件的饲料生产企业办理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备案时,需提供有计量认证资质的饲料质量检测机构(名单由省税务局确认)出具的饲料产品合格证明”事项,现决定废止。
  (一)废止《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审批程序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川国税函〔2004〕180号)。
  (二)废止《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对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管理的通知》(川国税办发〔2006〕4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
  
相关链接:【2019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