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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答疑(优惠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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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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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30 12: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哈尔滨税务
标题: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答疑(优惠篇)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MjQwMTkyNg==&mid=2247493233&idx=2&sn=309047777dc242d012afa3b8ba3059bc&chksm=e897db18dfe0520e0728c878a44a70cd6a57832b683b6f05eef8004089ea4bc488331d35f2e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5-29
二维码: -

Q
&
A
问题一:我企业亏损,还能否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吗?
:无论盈利和亏损企业只要符合政策,均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
问题二:非法人分支机构与总机构属于挂靠关系,分支机构能否独立纳税并享受小微优惠政策?
: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件规定,以总机构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无法提供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无法提供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相关证据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应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现行企业所得税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并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款,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独立纳税人的分支机构身份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其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问题三:会计处理上未进行加速折旧处理,是否影响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五条第四款规定,企业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因此,无论企业会计处理上是否采取加速折旧方法,不影响企业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
问题四: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负面清单行业包括哪些?
:按照财税〔2015〕119号文件规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六个行业,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负面清单行业的判定,是指以相关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
问题五:我公司为了工作需要,聘用了一批劳务派遣人员,这部分人员也参与了研发项目,请问劳务派遣人员从事研发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能否加计扣除?
: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可加计扣除的人员人工费用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其中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因此,企业劳务派遣人员从事研发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需要注意的是,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问题六:我公司是一家保洁公司,主要为小区居民提供保洁服务,但也为写字楼提供保洁服务,请问我公司2019年取得的收入都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吗?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规定,只有为社区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才能够享受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同时为社区和写字楼提供保洁服务,应当对两类收入分别核算,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社区家庭服务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来源:哈尔滨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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