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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城乡居民、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开始缴纳啦!王军:“十三五”时期税收有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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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0-11-6 01: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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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承德税务
标题:
2021年城乡居民、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开始缴纳啦!王军:“十三五”时期税收有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A5NzQ5NA==&mid=2651491641&idx=1&sn=6ce281337ea6a3cbf025001e9b8ccbca&chksm=8bbaaac0bccd23d6825c1c029035eecbc897e34b09d5dfa9dd3567c73a61ef32ae36a8d86ea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1-05
二维码:
-
关于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项的通知
全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人:
从即日起,我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了,根据《承德市2021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度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1.
我市范围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
本市行政区域内,大、中、小学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在册儿童。以学籍注册地为参保缴费地区。
3.
一岁以内为新生儿,可以随时参保,以缴费时间为准,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二、缴费时间
2020年11月1日至2021 年2 月25日,其中每月1日至25日为参保缴费时间。
三、缴费标准
普通人每人每年310元。建档立卡、特困供养人员个人不需缴费,低保、低收入、二级以上重度残疾等其他医疗保障救助对象每人每年124元。特殊身份人员由医保部门确定。
四、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主要为自主申报方式和委托代征方式。
自主申报方式:缴费人通过税务窗口、自助终端(便携式缴费终端)、“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云闪付(首单减10元)、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河北移动APP、冀时办APP、经办银行等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委托代征方式:税务部门委托村(居)委会、乡镇、学校等代征机构代收费款。
承德地区经办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承德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社、张家口银行、河北银行、交通银行。到银行缴费由代征银行打印缴费凭单,凭单信息包括:缴费人姓名、险种、缴费年度、金额等
五、待遇保障
1.
基本医疗: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参保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报销;发生无责任人意外伤害事故,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也纳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2.
大病医疗: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10914元的部分,进入大病统筹,最高报销30万元。贫困人口不设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50万。
3.
连续缴费三年以上报销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5%、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55%, 断保后的待遇重新计算。
请未参保的城乡居民尽快到所属医保机构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及时申报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
承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3日
缴费流程
一“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方式:
1.搜索并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
2.进入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办税服务厅”。
3.选择“社保缴纳”模块。
4.选择“城乡居民社保费”。
5.选择“城乡医疗自主缴费”
6、选择“2021年度”,提醒不是新生儿的缴费人不要选择“2020年度”,否则医保部门无法登记医保待遇。
7.输入缴费人“证件号码”点击右侧“查询”,系统自动带出缴费人基本信息,点击下面“缴费”。
8.订单确认界面选择“立即支付”
9.输入支付密码,完成缴费
10.订单完成情况
二、首次下载注册使用“云闪付”缴费操作说明(新用户注册首单优惠10元):
1.使用微信扫一扫下面“云闪付”二维码。
2.登记手机号(没注册过的),输入验证码。
3.下载“云闪付”APP,注册用户并绑定银行卡。
4.1、在云闪付APP首页选择社保缴费
4.2.输入缴费人证件编号和姓名,点击“查询”
4.3.缴费年份2021年,勾选缴费类型和缴费地区,点击“查询”
4.4.核对缴费基数信息,证件编号、姓名、险种类型、缴费年份、缴费基数。点击“确认”
4.5.社保费缴纳界面,确认缴费时间和缴费金额。点击“确认”
4.6.确认缴费信息
4.7.按照系统提示,选择缴费银行卡,输入密码,完成缴费。新用户首单,平台补贴10元。
4.8.缴费完成电子凭证。
5.用“云闪付”首页扫一扫功能,扫描社保缴费智能终端(税务部门)的支付二维码完成缴费,同样可享受10元优惠。
注意:
以上使用云闪付支付方式优惠缴费,须在“云闪付”首次完成下载注册后7天内进行缴费,方可享受10元优惠。
三、特别提醒,如果输入缴费人信息后有如下提示,请联系医保部门向税务部门传递该缴费人的“参保登记信息”,税务接收信息后方可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双桥区税务局
承德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
关于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2021年度市本级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缴费期:
从2020年11月3日开始至12月25日结束,未按时缴费的,自2021年1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欠费人员可在2021年3月25日前办理补费手续,从补足欠费的次月起恢复医保待遇,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但是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未在2021年3月25日前补足欠费的,视为断保,再参保时执行6个月等待期制度。
二、
缴费标准:
①建立个人账户的缴费金额为5049.72元。②不建立个人账户的缴费金额为3127.32元。需变更缴费标准的,请于2020年12月10日前到医保中心确认缴费,过期将视为按原标准缴费。
三、
征收方式:
“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代征银行、税务自助终端(银行卡支付)及医保大厅税务窗口(微信扫码支付)等方式。
合作银行包括:
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承德银行、张家口银行、农村信用社。缴费人可以到以上银行的营业网点进行缴费,收费银行打印缴费凭证(银行凭证)。欠费及断保人员需到医保中心办理缴费核定手续,再到税务缴费。
四、
开具完税凭证(发票):
使用税务电子渠道缴费后,需要税票报销的人员
请于缴费成功15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税务部门窗口(火神庙环岛西北侧税务社保费征收大厅或医保中心)开具
。
五、
2020年1-12月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缴纳2021年医保费,2021年4月份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表、河北省参保人员退休核准表、国有破产、改制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医保中心基金征缴科办理医保转退手续。
请参保人员按时间要求及时办理缴费手续,以免因未按时缴费影响医保待遇。医保中心咨询电话:2025428,税务部门咨询电话:2076353
2020年11月3日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军
“十三五”时期,全国税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较好发挥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税收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减税降费政策在落实落细中惠企利民。“十三五”时期,党中央、国务院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审时度势出台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规模不断增大,红利持续释放,为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提供了有力支持。税务部门努力克服政策类型多、实施时间紧、统筹难度大等困难,确保减税降费落地生根。2016年至2020年新增的减税降费累计将达7.6万亿元左右,特别是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达到2.36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2%,拉动全年GDP增长约0.8个百分点。今年以来,为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7批28项税费优惠政策,2020年1—8月,全国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8万亿元,预计全年超过2.5万亿元。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2016年至2020年9月,税务部门累计组织税收收入超过62万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组织社保费收入超过12万亿元,组织非税收入超过2.6万亿元。“十三五”时期税收收入结构明显优化,第三产业税收占比从2015年的54.8%提高至2019年的56.9%。
税收制度改革在渐行渐深中持续推进。“十三五”时期,我国税制改革步入新阶段、迈入快车道,一些改革举措在国际税收领域具有开创性,取得重大突破和显著成效。税收法定原则加快落实,18个税种中已有11个完成立法,其他税种立法工作也在有序推进。增值税从全面推开营改增,到简并税率档次、降低税率水平,到实施留抵退税制度,再到启动立法工作,年年深化、步步推进,基本建立顺应发展趋势、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增值税制度。个人所得税改革分三步平稳落地,有效地发挥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从正式提出到最终落地历时25年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在我国成功建立,不仅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然人税收管理服务新路子,而且为经济社会领域治理积累了宝贵经验。
税收营商环境在倾心倾力中不断优化。“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先后制定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两个五年方案,共推出120条措施。“放权”更加到位,落实减审批、减事项、减资料、减证明的“四减”要求,审批事项已由2015年的87项减少至目前的6项,取消了61个税务证明事项。“监管”更加精准,依托税收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深化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一公开”税务监管。“执法”更加规范,制发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税务总局权力和责任清单等。“服务”更加优化,连续7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39大类147项系列创新服务举措。今年以来,大力推行“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逐步实现202个税费事项可网上办理,其中183个可全程网上办。
服务国家战略在尽职尽责中加力见效。“十三五”时期,税收工作更加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主动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联合银保监会和金融机构开展“银税互动”活动,助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6年至2020年6月,守信小微企业累计获得“银税互动”贷款2.25万亿元。在助力精准脱贫方面,出台包括110项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在内的指引并认真落实,仅2018年、2019年减税就超过1700亿元。在助力污染防治方面,建立落实税收优惠与实施税收限制“双向用力”,资源开采、消耗、污染排放和进出口政策“四环相扣”,资源税、环境保护税、企业所得税等“多税共治”的绿色税收体系。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先后三次联合有关国家税务部门和国际组织举办“一带一路”税收合作会议,建立健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
税收征管体制在提质提效中日趋完善。“十三五”时期,税收征管体制先后经历了两次大的变革,可以概括为“两合”。第一次是“合作”,认真落实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聚焦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改革要求,全面深化国税、地税合作,圆满实现改革方案确定的“2017年改革任务基本到位”的目标。第二次是“合并”,认真落实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圆满完成了全国省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建立起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优化了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职责按要求平稳划转,初步构建起优化统一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
智慧税务建设在应时应势中迈上新台阶。“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兴税之路,推动税收管理服务转型升级。2016年10月,金税三期工程在全国上线、平稳运行,随后大力推进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和升级。全面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大力推进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全国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做到线上线下融合、前台后台贯通,使办税缴费更方便快捷。稳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2019年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化,2020年年底前将基本实现全国所有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提升经济社会电子化、数字化程度。扎实推进税收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运用增值税发票等大数据,积极开展企业复工复产复销和经济运行分析,既有力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又助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经验和启示弥足珍贵
“十三五”时期,我国税收改革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最根本是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地区各部门的关心指导,得益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税收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就税收改革发展作出重要部署,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税务部门坚定不移推改革、迎难而上谋发展指明了方向、增添了信心。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税收改革发展才能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破浪前行。
必须坚持理论武装。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税务部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从中汲取科学智慧和真理力量。
必须坚持党建引领。“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始终坚持改革推进到哪,任务进行到哪,党建就跟进到哪,涌现出一大批用行动书写忠诚、践行使命、展现风采的先进典型,党的旗帜始终飘扬在改革最前沿、攻坚第一线。
必须坚持人民立场。“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纳税人缴费人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入手,及时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诉求,持续改进办税缴费服务,依法保障合法权益。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人民立场,才能不断增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使税收改革发展赢得大力支持和广泛认可。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抓住关键性、牵引性的工作,集中攻坚、联动集成,推动税收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改革创新,税收事业才能有不断前行的动力,税务队伍才能有向上向善的活力,才能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十四五”时期,全国税务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深入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努力在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中,更加积极主动地贡献更多更大的税务力量。
来源:承德税务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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