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23
  • Tax100会员 28064
查看: 377|回复: 0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3197
2020-11-5 10: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为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支持外贸发展,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对《公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口日期在2015年5月1日(含5月1日)后的出口货物,除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货物外,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时,不需再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及其他联次,以下统称纸质报关单)。
出口日期以海关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包括出口退(免)税申报、免税申报、免税核销、出口退税相关证明开具等原规定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业务。
二、出口企业申报办理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出口货物的出口退(免)税及相关业务,在填写相应申报表时,原规定根据纸质报关单项目填写的申报内容,改按海关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对应项目填写。企业申报的内容,视同申报海关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
三、税务机关将企业申报数据与对应海关电子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审批出口退(免)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