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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来围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热点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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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0-11-4 13: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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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扬州税务
标题:
速来围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热点解答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MDkxNjA2NA==&mid=2247490511&idx=1&sn=dc0ee5e2889bac1df7622b576da577dd&chksm=ec19c840db6e41564e9ceb0328be4d88a445501adbff13c200c1a273c02a38203fe66a28609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11-04
二维码:
-
当前正值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收期,为方便居民理解政策,推出一期热点问答,请速速来围观这期内容吧!
问1
缴费时提示“未查询到登记(参保)信息”,该怎么办?
答:缴费人若查询不到个人参保登记信息,可到居住地或户籍地医保部门确认参保信息,医保部门重新向税务部门传递后即可正常缴费。
问2
新生儿缴费标准是多少,如何参保缴费?
答: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其法定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登记后,其监护人可以通过银行端查询缴费、线上缴费和自助终端缴费等方式进行缴纳。
提醒:
自集中缴费期开始,新生儿可以缴纳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两年的城乡居民医保费,标准都为240元/人/年。
问3
在校学生如何缴费?
答:在校学生由学校(托幼机构)代为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工作。2020年10-11月,由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以学校为单位,将当年有效的在校学生参保登记信息按照新增险种方式传递给税务部门。
问4
电子缴费票据如何获取?
答:
第一步
,通过电脑浏览器打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址: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sso/login,点击首页右下角“公众服务”;
第二步
,点击“特色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
第三步
,输入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人手机号码,选择参保地区、获取查询验证码后登陆查询。
第四步
,在“江苏社保缴费凭证查询”页面,输入缴纳社保费的所属期,点击“查询”,勾选需要打印的缴费记录,点击“开始打印”。
第五步
,弹出的“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可直接打印,也可点击页面右上角下载按钮下载PDF格式电子票据。
问5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如何计算?
答:一般情况,在集中征缴期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
2021年全年
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其中,新生儿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其法定监护人缴费到账的,自
出生之日起至当期医保结算年度结束之日起
,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特殊情况如下表:
首次参保
从缴费到账次日起一个月后至当期医保结算年度结束之日止为待遇享受期
首次参保的新入学在校学生
自到校报到之日(9月1日及以后)起开始享受(如在外地已经参保且在待遇期内,不重复享受)
断保后续保
从缴费到账次日起三个月后至当期医保结算年度结束之日止为待遇享受期
问6
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有哪些变化?
答:(一)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以上;
(二)参加居民医保并符合高血压、糖尿病诊断标准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患者门诊用药纳入专项保障;
(三)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报销等。
问7
缴费后可以申请退费吗?
答:个人已经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在进入待遇享受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按政策规定申请退费。
来源:扬州市税务局社保和非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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